疫情防控期間,為幫助企業克服困難,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多部門就階段性減免緩企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保險費出臺了相關政策。政策的出臺,既減輕了企業負擔,也有利于穩定和擴大就業。那么,疫情期間社保費如何繳納?江蘇省總工會近日發布維權預警提示,應該正確執行政策規定,在相關政策實施中,有幾點需要企業和職工共同注意:

政策是針對單位繳費部分,不涉及職工繳費部分

眾所周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繳納社保費的義務,此次階段性減免緩社保費政策,是針對企業應繳的社保費部分,不涉及職工本人應繳納的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按規定享受政策,但仍應繼續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繳費部分減免政策規定,并非與職工毫無關系,不過影響面較小。而且,此次政策明確要求,確保社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確保參保人員社保權益不受影響。

企業應依法申報減免緩,同時履行好民主程序

企業對照政策規定符合減免緩條件的,首先應當依法申報。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社保屬于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企業應當就減免緩的實施時間、數額、方式等事項,做好溝通解釋,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避免因此產生誤會,從而引發勞動爭議。各級工會組織也應該積極依法對企業參加社保情況進行監督,保障政策貫徹實施,維護好職工合法權益。

通過“不見面”服務,辦好社保業務

為做好防控,疫情期間全國社保經辦機構健全網絡服務平臺建設,積極推廣通過網絡、微信等方式辦理業務。企業和職工都要積極適應疫情之下社保業務辦理的新變化。企業應認真熟悉和運用網絡平臺,及時做好網上參保登記、申報繳費等工作。確因疫情影響,不能及時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應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補辦手續。職工要積極關注這些平臺,及時查詢個人社保費繳納情況,督促企業及時代扣代繳社保費,以免繳費中斷致使社保待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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