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不得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自發布以來,理財銷售新規已實施了半年之久。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當前部分銀行已著手調整了展示方式,添加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意在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在北京地區的多家銀行網點中,理財經理在對業績比較基準的描述上也較為謹慎,模糊話術、誤導投資者情形不復存在。不過,需要關注的是,在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理財水平參差不齊的情況下,不符合監管要求的單一數值、區間數值型展示方式依舊是“主流”。
添加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
今年6月27日,銀保監會發布的《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已開始實施。按照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展示“不得單獨或突出使用絕對數值、區間數值展示業績比較基準”。理財銷售新規發布后,對市場更好實現凈值化轉型,打破剛兌預期有重要的意義。如今新規實施半年,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已有多家銀行著手調整業績比較基準展示方式,在產品列表中添加了更為細化的測算依據。
在一家國有大行手機銀行App,一款在售的開放式理財產品列出了兩個指標供投資者參考,一個為近3月年化收益率2.98%,另一個為最新凈值1.014470。在近3月年化收益率展示界面,該行向投資者標注了測算依據,2.98%的展示數值為本次報價和對應時間內報價的年化收益,并非最終持有到期收益率。一家股份制銀行也直接在產品列表下方向投資者明示,“本次業績比較基準依據理財產品的投資范圍及比例、投資策略,并綜合考量市場環境等因素制定,模型不代表實際投資情況。”
地方性城商行亦如此,在一家城商行手機銀行App理財產品界面,該行同樣在業績比較基準展示界面旁邊標注“溫馨提示”,業績比較基準指產品管理人基于過往投資經驗及當前市場環境,僅供投資者參考,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于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添加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風險提示在投資前投資后都有重要意義,在投資前可以向投資者明示理財產品的風險特征,在投資后也能讓投資者基于相關內容判斷產品的狀況。
對此,融360數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師劉銀平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提供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測算依據,可以防止理財公司變相宣傳預期收益率,有利于產品打破剛性兌付,推動產品向凈值化轉型。
單一數值展示依舊為“主流”
在理財產品銷售新規發布之前,市場上業績比較基準最為常見的展示方式為兩種,一種為單一數值、另一種為區間數值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雖然在測算依據上進行了說明,但目前符合監管要求的表述方式并不多,以單一數值、分區間數值展現業績比較基準依舊是主流。
例如,一家股份制銀行財富板塊中的多款理財產品均以單一數值、分區間數值展現。以一款中風險等級理財產品為例,該行標注了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為5.5%—7.2%,并發布溫馨提示稱,該產品計劃將0—20%資金投資于境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等資產。另一款每月可贖回的中風險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則采用4.62%單一數值展示,同樣,該行也向投資者發布溫馨提示,明示了業績比較基準的測算依據。也有銀行僅將單一數值作為展示,也并未向投資者進行補充說明,一家城商行穩健理財板塊向投資者推薦了兩款理財產品,這兩款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均通過單一絕對數值展示,北京商報記者點擊進入購買界面后,該行也未向投資者補充具體的測算依據,也并未做出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等于理財產品實際收益的風險提示。
普益標準研究員李子鑫指出,業績比較基準是衡量產品相對回報的一項重要指標,是投資者判斷產品風險、投資風格、產品管理水平等的依據。絕對基準和相對基準的設定沒有絕對的好壞,要根據各個資產類別的特性來決定。然而,目前對于新規制定后的方向并不明確,對業績比較基準的制定也沒有統一的說法。
而采用單一數值展現、分區間數值展現業績比較基準也是銀行的無奈之舉。一位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業績比較基準是基于產品過往的投資經驗,根據市場上大類產品的波動做出的預判情況。例如,一期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在2%—4%之間,我們就會通過這樣的展示方式便于投資者理解,因為業績比較基準也不是產品最終的收益,只是給投資者用來參考,方便投資者了解產品最終的投資方向是什么。”此前也有相關銀行業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直言,受限于投資者的風險偏好、投資習慣、年齡分層等因素,大部分投資者希望在投資理財產品時,能夠以直觀明了的方式了解理財產品的可能收益情況。
應建立產品分類營銷體系
在理財銷售新規發布之前,為吸引投資者,市場上一直存在業績比較基準模糊、誤導投資者行為的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近日在走訪多家銀行網點時注意到,多家銀行理財經理在對業績比較基準的描述上較為審慎,通常會先向投資者明示,業績基準不等于實際收益,也不等于年化收益率。
在走訪網點的過程中,一位國有大行客戶經理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現在沒有保本的產品,凈值型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都只是一個參考。”另一家國有大行理財經理也向北京商報記者強調,“業績比較基準和之前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不一樣,不能依據此前買產品的年化收益率來判定。”
在劉銀平看來,當前,監管層在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方式方面并沒有具體規定,很多銀行理財投資者的理財水平欠佳,風險承受能力不高,單一或區間數值形式的業績比較基準更易于其了解產品的收益率。這樣的情況大多存在于中老年投資者群體當中,“以前買產品的時候都是直接看年化收益率購買,當時買了多少就能拿到多少收益。現在年化收益率變成了業績比較基準,理財經理說有風險波動,再加上很多理財產品的投向特別分散,對我們中年投資者來說確實很難理解。我個人還是更適應單一數值的理財產品展示方式。”一位中年投資者說道。
理財產品全面轉型后,如何讓投資者在投資風險認知上有所提升,改變此前剛性兌付的慣有理念?一位上市城商行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一方面通過營銷人員向投資者講解凈值型產品的特征,揭示產品各項風險,提高投資者投資風險認知,加強投資者對過往的預期收益型產品和凈值型產品的對比和區分。另一方面,加強銀行內部管理,包括建立識別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等級與產品風險等級匹配的管理;加強理財產品投資組合的管理;建立產品分類營銷和分類服務體系等。
劉銀平指出,線下銷售時,銀行工作人員需要面對面向投資者介紹產品的風險因素,明確表示產品不保本且業績比較基準不代表實際收益;線上銷售時,要在產品詳情頁標注這一信息,并且提供產品過去一段時間有波動的凈值走勢。“當前大部分理財投資者的理財水平并不高,產品銷售需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用簡單的語言讓投資者理解業績比較基準的設置,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深入了解基準設計的邏輯、產品回報及風險,切實發揮基準設置的作用。”李子鑫說道。
(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