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歌”是當下娛樂消費的一項重要形式,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曉,KTV播放的歌曲是有版權的。如果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擅自在經營場所提供點唱服務,則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022年9月26日,老河口法院對一家KTV執結一起侵害作品表演權糾紛案件。
國內著名音樂人阿懂曾創作出不少膾炙人口的歌曲,并經過國家版權局登記,取得《作品登記證書》,享有完整的著作權。后該音樂人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簽訂音樂著作權管理合同,將所有音樂作品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以及錄制發行權授予音著協管理。阿懂去世后,他的女兒阿美繼承了他所創作音樂作品的財產權利。
老河口市某KTV在未征得阿美和音著協的授權下,以營利為目的,在其經營場所內向消費者公開播放阿懂的作品,阿美發現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KTV停止侵權并支付賠償金。該案經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襄陽中院”)、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高院一審和二審,最終判令該KTV停止侵權,并向阿美支付經濟損失7600元。
該案判決生效后,涉案KTV并未主動履行賠償義務,阿美又向襄陽中院申請強制執行。為方便執行和財產處置,故本案交由老河口市法院執行。
“案件要執行,也得讓侵權人理解到尊重知識產權的道理。”老河口市法院收到此案后,立即聯系涉案KTV。執行干警耐心地說法理、講情理,緩和了僵持局面,后又經多次做工作,KTV負責人最終將判決金額支付到位。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記者 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