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證券公司客服人員的來電,想必大家都曾接到過。如果接受了對方加微信的申請,你損失的可不止是資金,個人信息也會被不法分子出賣。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例。

對此,有律師提醒,走到公訴機關提起訴訟這一步往往需要對大量案例的收集,維權耗時較長。投資者還是要防患于未然,提高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意識。

套路:

假冒證券公司客服 拉入炒股交流群

根據判決文書公布的信息,上述案件中,被告人的套路并不復雜,但其非法收集的公民信息累計多達10666條。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3月左右,陳某(另案處理)在武漢市洪山區徐東凱旋門和萬利廣場寫字樓內,開辦了夢之巔峰(武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并招募被告人楊某擔任公司經理,另招募張某2作為行政人員,同時招募閔某、汪某、張某1等人作為“話務員”,負責撥打陳某從網上非法獲取的他人電話號碼。

他們打電話的話術也比較常見,先是冒充證券公司的客服人員,以回饋客戶建立股民交流微信群的名義獲取他人微信號,再將電話號碼和所獲取的微信號整理后上報給楊某。楊某再將信息交由陳某出售并獲利。

經統計,陳某共出售公民個人信息10666條。2019年7月18日,被告人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楊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于2019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4日被逮捕。現羈押于武漢市洪山區看守所。

判決:

觸犯刑法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洪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某伙同他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屬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準確,法院予以確認。對上述事實,楊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一、被告人楊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二、被告人楊某退出的違法所得4萬元,依法予以沒收;扣押在案的電腦主機、手機等物品,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提醒:

警惕不法分子冒用證券公司名義

上述案例是不法分子冒充證券公司客服人員,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非法獲利的情況。此外,不法分子冒用證券公司名義進行薦股、收取投資咨詢費的案例也層出不窮。

廣發證券上海淀山湖大道營業部投資顧問黃曉明提醒,證券公司客服人員不會邀請客戶加入以薦股、收益分成為目的的炒股微信群;投資者遇到疑似冒充來電時,也可通過詢問對方工號的方式加以識別。

針對 “假券商”來電,廣發證券在官方網站公布了公司發現的疑似非法網站及電話,并向投資者提供了舉報電話:020-95575。

國泰君安也發布提醒:公司總部設于上海,統一客戶服務電話為95521或4008888666,外呼號碼為021-95521,從未通過短信方式推薦投資者購買公司產品。如遇到無法辨別的信息,或發現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義開展非法證券活動,可撥打公司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咨詢、核實、反映相關信息。

標簽: 炒股群 泄露